白云鄂博矿区矿山路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 2026-01-19 资料来源: 白云鄂博矿区矿山路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矿山路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矿山路街道联系。

联系方式:0472-8518276

地址:白云鄂博矿区矿山路百灵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一、总体情况

2025,矿山路街道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LED宣传屏等多种载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辖区内全域覆盖。同时,聚焦群众办事需求,将街道、社区基本信息、职能职责,以及各项惠民政策、社会救助和民生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办事指南等内容通过宣传栏、官方公众号、社区微信群、便民展示板等多平台多形式集中公开公示,切实为居民群众办事查询提供便利。2025年,矿山路街道通过“三务”公开发布系统平台主动公开党务56条、政务4条、财务14条。百灵社区主动公开党务57条、政务58条、居务34条、财务6条。宝山社区主动公开党务107条、政务159条、居务123条、财务10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矿山路街道、百灵社区、宝山社区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矿山路街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严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街道、社区积极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线上将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线下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辖区宣传栏、社区三务公开栏等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信息化条件下政府紧密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街道及两个社区严格落实公众号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务”公开等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做到公开有专人、监督有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内容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内容偏重于文字表述,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解读较少。

改进情况:优化解读内容形式。对重点惠民政策,适当增加问答、图示等形式,提升内容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 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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