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矿区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 2025-01-16 资料来源: 白云鄂博矿区公安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我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byeb.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云鄂博矿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白云鄂博矿区公安分局302室

  电话:0472-802312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白云鄂博矿区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白云鄂博矿区公安分局累计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50篇,其中国家级媒体17篇,自治区级媒体17篇,公安主流媒体1篇,公安政务新媒体11篇,市级媒体4篇。平安白云鄂博微信公众号共发布95期156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认真进行办理,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和规范各类依申请公开流程及答复公文的格式,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执行,使信息公开工作更趋于正规化和规范化。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突出抓好政府工作动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部署网上报道,依托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法治建设、财务公开、户政业务办理、出入境业务办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等内容,年内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平安白云鄂博”,以处置犯罪结果、震慑犯罪行为、展示公安形象主要内容,多方位传播警营正能量。内容创作上,保证发布内容真实、准确、权威,且“亲民情、接地气”,弘扬社会正能量,贴近民众心理。表现形式上,采用视频、表情包、漫画等多种形式,增加文章阅读趣味性,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等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实行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检查实效,同时接受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不定期开展社会面调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4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保持良好,但仍存在以下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增强,依法规范处理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仍需提升;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在信息公开中存在个别错别字。

改进情况:一是研究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具体要求,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供给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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