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务领域企业信用的情况说明
发文时间: 2026-07-06
资料来源: 白云鄂博矿区商务和招商投资促进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商务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商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标准,根据《包头市商务局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包商务建设发[2023]5号)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商务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我局于2026年6月对辖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白云区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石油分公司圣山加油站”、“内蒙古锦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白云鄂博矿区满巍明生炸鸡架店”4户商家的信用情况进行监管,结合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其中4户商家为A等企业,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白云鄂博矿区商务和招商投资促进局
2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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