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矿区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时间: 2026-04-24 资料来源: 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公益普惠”“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实施阳光招生。坚持招生入园“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原则,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确保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招生对象

1.年满三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的适龄幼儿。

2.铁矿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周岁幼儿。

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白云鄂博矿区民族幼儿园计划秋季招收2个小班,每班25人,共计50人;收费标准:保教费为460元/人·月,伙食费为20元/人·天。

2.白云鄂博矿区铁矿幼儿园计划秋季招收2个小班,每班25人,共计50人;收费标准:保教费为460元∕人 · 月 ,伙食费为20元∕人 ·天。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凡在白云鄂博矿区居住的适龄幼儿(不限户籍),由监护人在5月11日9:00-5月15日17:00期间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蒙速办”或“i包头”,进入“2026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界面,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家长(法定监护人)一经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后,即报名成功。

2.“一站式服务”服务站报名:对于线上信息采集有困难的家长,区教育局将同步开通热线8515586或线下便民服务窗口(教育局二楼基教室)协助家长办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网上预报名和“一站式服务”服务站报名情况实行线上资审。

(三)公布录取结果

5月28日18:00-5月29日17:00通过“包头市白云鄂博教育之窗”公布各园录取情况。开学报道事宜由幼儿园建立家长微信群通知。

(四)关于优抚等政策的相关规定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等子女按照程序办理入园。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2日。

四、招生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招生前,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通过“包头市白云鄂博教育之窗” ,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规范收费、退费工作。两所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以招生为由擅自增加任何收费项目。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三)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

区属各园要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招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幼儿,开展融合教育。

(四)完善学籍管理。

各幼儿园学籍管理员配合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员,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并于9—10月两个月完成幼儿园秋季新招幼儿信息采集、汇总、审核、提交工作。

(五)全面实施“长幼随学”。

多子女家庭可由监护人在网上预报名时提出申请,将幼儿安排到其在读兄(姐)所在幼儿园就读。

(六)营造良好氛围。

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杜绝违规招生,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以大局为重,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服从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杜绝违规招生。凡违反招生政策,超标准收费、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8515586

监督电话:8515124



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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