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6-03-06 资料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白云鄂博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1.“幽灵外卖”问题: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或小餐饮登记证,下同)地址不一致、套用或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伪造门店照片等问题。

2.经营资质造假问题: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

3.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问题: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落,未按规定配备防尘、防蝇、防鼠“三防”设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等问题。

4.食品安全不达标问题: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不规范,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经营假劣肉制品、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

5.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不合格问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健康证明过期,或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违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以及伪造健康证明等问题。

6. 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其他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投诉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472-12315、0472-8023499

受理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30-17:30

(二)现场举报

 举报地址:白云鄂博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三)信函举报

 邮寄地址:白云鄂博矿区景观大道北侧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编:014080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鼓励提供具体商家名称、地址、平台店铺信息、订单截图、照片视频、消费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二)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我局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线索处置

 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及时核查、依法处置;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共同守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白云鄂博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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