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3.31王秀义)
发文时间: 2026-03-31
资料来源: 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3.31王秀义)
编号:白不动产2026第003号
王秀义因保管不善,将包房权证白字第5513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秀义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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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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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房权证白字第551312号 |
王秀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150206016002GB00165F00010020 |
白云鄂博大街以北丁道衡路东侧夏日豪庭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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