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12.17白云鄂博矿区劳动力市场大楼)
发文时间: 2025-12-18
资料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12.17白云鄂博矿区劳动力市场大楼)
编号:白不动产2025第008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包白国用(2007)0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该不动产相关事项已列入我区历史遗留问题清单,由我区合作交流中心统一牵头办理产权登记相关事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合作交流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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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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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白国用(2007)010号 |
白云鄂博矿区劳动力市场大楼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50206016001GB00466W00000000 |
白云鄂博矿区稀土大街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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