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矿区农牧林草和水务局行政处罚案例
发文时间: 2025-11-28
资料来源: 白云鄂博矿区农牧林草和水务局
白云鄂博矿区农牧林草和水务局在日常工作中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坚决维护草原生态平衡及林地草地使用诚信规范。对违法开垦占用林地草地的行为坚决制止,依法进行处罚。
1.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2.办事事项:违法开垦草原种植黄芪3.547亩。
3.执行部门:白云鄂博矿区农牧林草和水务局
4.处罚对象:乌吉莫(身份证号:150223197804234620)
5.处罚措施:依规进行罚款2553.84元并限期依法责令整改。
白云鄂博矿区农牧林草和水务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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