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2035)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将白云鄂博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内容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白云鄂博产业园基本情况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3—2035年。近期年限:2023年—2025年;中远期年限:2026年—2035年。
(二)规划范围
白云鄂博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共分三个园区,包含中部园区、西部园区和南部园区。总规划用地面积1103.23公顷。
中部园区范围:西至巴润公司;北至白云鄂博矿区铁矿;东至铁矿雷管库;南至国道335。规划用地面积911.13公顷。
西部园区范围:西至行政边界;北至G335;东至龙源风电场;南至龙源风电场。规划用地面积150.09公顷。
南部园区范围:西至龙源风电场;北至龙源风电场;东至白云鄂博矿区南站;南至龙源风电场。规划用地面积42.00公顷。
(三)产业定位
总体目标:白云鄂博产业园将发展成为稀土应用新材料、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氟化工、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多元化产业发展集群,构建以新科技、新产业、新服务为动力,打造融合生产加工、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现代物流、配套服务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园。
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五类产业功能区:稀土应用新材料产业区、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综合利用产业区、现代物流产业区、化工集中产业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
联系人:杨利军 联系电话:0472 -2760109
邮箱:bycyyfwzx@126.com
三、承担规划编制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87号 邮编:014010
联系人:卢阳 联系电话:0472-6958953
传真:0472-6958953
四、规划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一轴、三核、三片区”的总体结构。
一轴:轴带引领,依托区域横向交通联系,构成产业发展主轴带,串联三大功能区,引领产业功能发展。
三核:规划中部、西部、南部片区形成多核联动,城市服务与产业发展两大核心联动互促,推进产城融合。
三片区:三区互促,三大组团以城市服务片区为核心沿东西两翼布局。并依托巴润工业园区集中布置化工产业。
西部片区:严格按照国家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有效控制各类规模。通过合理的布局结构和功能配置,集约利用园区建设用地,2035年园区西部片区规划范围总用地150.09公顷,包括工矿用地122.9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8.92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7.12公顷。规划以节约用地为原则,确保土地的有效供应,以满足未来西部片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西部片区规划用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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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鄂博产业园西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平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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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
用地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
|
用地分类 |
代码 |
用地性质 | ||
|
10 |
工矿用地(M) |
122.91 |
81.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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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3 |
三类工业用地 |
122.91 |
81.89 |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G) |
8.92 |
5.94 | |
|
1402 |
防护绿地(G2) |
8.92 |
5.94 | |
|
13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1.14 |
0.76 | |
|
1310 |
消防用地(U31) |
1.14 |
0.76 |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S) |
17.12 |
11.41 | |
|
|
1207 |
城市道路用地(S1) |
17.12 |
11.41 |
|
建设用地 |
150.09 |
100.00 | ||
|
总用地 |
1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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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片区:严格按照国家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有效控制各类规模。通过合理的布局结构和功能配置,集约利用园区城市建设地能配置,集约利用园区建设用地,2035年园区中部片区规划范围总用地911.13公顷,包括工矿用地812.11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0.69公顷,物流仓储用地52.52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3.25公顷,防护绿地11.54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02公顷。规划以节约用地为原则,确保土地的有效供应,以满足未来中部片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规划各类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比例见用地汇总表:
中部片区规划用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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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鄂博产业园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平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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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
用地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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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分类 |
代码 |
用地性质 | ||
|
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69 |
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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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5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69 |
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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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矿用地 |
812.11 |
89.13 | |
|
100101 |
一类工业用地 |
5.86 |
0.64 | |
|
100103 |
三类工业用地 |
176.50 |
19.37 | |
|
100103 |
现状工业用地 |
543.97 |
59.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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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
现状采矿用地 |
85.78 |
9.41 | |
|
11 |
物流仓储用地 |
52.52 |
5.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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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2.52 |
5.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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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1.54 |
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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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 |
防护绿地 |
11.54 |
1.27 | |
|
13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1.02 |
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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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
消防用地 |
1.02 |
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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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交通运输用地 |
33.25 |
3.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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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33.25 |
3.65 |
|
总用地(建设用地) |
911.13 |
100 | ||
南部片区包含规划一处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42.00公顷。
园区工业用地规划以功能布局及产业结构为基础,包括稀土应用新材料、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现代物流板块、综合产业板块、化工集中板块等产业结构。规划以稀土应用新材料、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为主导产业,以现代物流板块、综合产业板块、化工集中板块为辅助产业。依据《规划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确定本园区主导产业为稀土应用新材料、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因化工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关系密切的下游产业,规划结合“巴润工业园区”化工板块南侧规划一处化工集中区。依据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及附近矿产资源,建立循环产业链条,共进发展。
稀土应用新材料片区:位于规划中部片区西部及规划东部片区东部,结合现状宝山矿业、沃尔特矿业等企业,未来发展以稀土应用新材料产业为主。
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片区:位于规划东部片区西部,依托现状矿产及尾矿资源,未来发展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工业用地的开发建设因遵循以下规定:
(1)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2)工业用地的建筑系数(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40%。
(3)企业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4)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安排绿地,绿地率不得超过20%。
(5)标准厂房区总整体规划,综合布局;鼓励提高开发建设容积率,不建议建设单层厂房;应提高标准厂房区的景观环境设计标准,允许配套建设集中的广场绿地等景观性设施;应集中配套建设服务设施中心;兼容少量独立设置的产业工人居住设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该规划方案了解程度;
规划的实施是否会对您的生产及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规划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您对拆迁安置的要求;
您对该规划实施的态度;
您对规划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规划编制单位提交宝贵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
2023年9月19日
无障碍
蒙公网安备 1502060200011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