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产业园总体规划(2023-2035)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将白云鄂博产业园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白云鄂博产业园基本情况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3—2035年。近期年限:2023年—2025年;中远期年限:2026年—2035年
(2)规划范围
白云鄂博产业园总体规划:共分三个园区,包含中部园区、西部园区和南部园区,总规划用地面积1103.23公顷。
中部园区范围:西至巴润公司;北至白云鄂博矿区铁矿;东至铁矿雷管库;南至国道335。规划用地面积911.13公顷。
西部园区范围:西至行政边界;北至G335;东至龙源风电场;南至龙源风电场。规划用地面积150.09公顷。
南部园区范围:西至龙源风电场;北至龙源风电场;东至白云鄂博矿区南站;南至龙源风电场。规划用地面积42.00公顷。
(3)产业定位
总体目标:白云鄂博产业园将发展成为稀土应用新材料、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氟化工、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多元化产业发展集群,构建以新科技、新产业、新服务为动力,打造融合生产加工、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现代物流、配套服务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园。
产业定位:园区以稀土应用新材料、矿产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为主导产业,以现代物流、综合产业、化工为辅助产业。
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五类产业功能区:稀土应用新材料产业区、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综合利用产业区、现代物流产业区、化工集中产业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
联系人:杨利军 联系电话:0472 -2760109
三、承担规划编制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87号 邮编:014010
联系人:卢 阳 联系电话:0472-6958953
传真:0472-6958953
四、规划用地布局及综合交通规划
本规划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 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实行)》(自然资源部 2020年11月)有效控制各类规模。通过合理的布局结构和功能配置, 集约利用园区城市建设地能配置,集约利用园区建设用地,2035年园区规划范围总用地约为1103.23公顷。
到2035年工矿用地935.98公顷,占建设用地84.84% 。规划以节约用地为原则,确保土地的有效供应,以满足未来园区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规划各类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比例见用地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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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用地平衡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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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
用地面积(ha)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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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分类 |
代码 |
用地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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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69 |
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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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矿用地(M) |
935.98 |
84.84 | |
|
100103 |
三类工业用地 |
300.37 |
27.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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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1 |
一类工业用地 |
5.86 |
0.53 | |
|
100103 |
现状三类工业用地 |
543.97 |
49.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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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
现状采矿用地 |
85.78 |
7.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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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仓储用地(W) |
94.52 |
8.57 | |
|
11010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
52.52 |
4.76 | |
|
110102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 |
42.00 |
3.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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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交通运输用地(S) |
49.46 |
4.48 | |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S1) |
49.46 |
4.48 | |
|
13 |
公用设施用地(U) |
2.16 |
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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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
消防用地(U31) |
2.16 |
0.20 |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G) |
20.42 |
1.85 | |
|
1402 |
防护绿地(G2) |
20.42 |
1.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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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
1103.23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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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 |
11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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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通规划
(1)建立安全、合理、畅通的道路系统,加强园区各产业组团间的快速交通联系。
(2)规划三大片区各自路网相对独立,西部片区依托北侧巴润工业园区化工板块南北向道路自成体系;中部片区及东部片区按照各自产业组团依托现状道路对新建道路应按照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完善快速交通体系。
(3)注重园区道路网与对外交通设施的衔接,大力改善园区的对外联系条件。
(4)结合区内绿地规划,形成良好的园区道路景观。
主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在规划区路网中起骨架作用,是联系规划区各组团的主要通道。主干路规划红线宽30米,设计车速40-60km/h,机动车道设双向四车道。主干路与次干路相交设灯控,道路横断面采用一块板的形式。
次干路主要负责承担区域内部交通,是对主干路的功能补充、对道路骨架路网的完善,直接服务于各种用地。次干路规划红线宽22米,设计车速40km/h,机动车道设双向四车道,道路横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结合自然地形和各片区的用地布局,规划形成较为顺畅的次干路网系统。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ü 您对该规划方案了解程度;
ü 规划的实施是否会对您的生产及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ü 规划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ü 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ü 您是否同意工业园在此选址建设;
ü 您对拆迁安置的要求;
ü 您对该规划实施的态度;
ü 您对规划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规划编制单位,提交宝贵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
无障碍
蒙公网安备 1502060200011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