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公安分局关于开展清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6-05-12
资料来源: 包头市公安局白云鄂博公安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等》关于“注销登记”的相关规定,已死亡人员应注销户口。
经调查核实,我辖区有死亡但未注销户口人员若干,按照包头市公安局统一安排,现开展集中清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如有已死亡未销户人员,请家属在公告期内携带死亡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待公告期结束后符合销户条件仍未进行销户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注销户口。
本公告期为30日(自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10日)
本辖区派出所名称:矿山路派出所
户籍室联系电话:0472-8510158
户籍室地址:包头市白云区政府西侧白云矿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户籍窗口
附件:白云鄂博矿区公示销户人员名单
包头市公安局白云鄂博公安分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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